价值与功能
发布日期:2015-08-13浏览:2288
第十六条在产品投产前,应通过对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研究,开展价值工程,选 择最佳方案,制定目标成本。其基本公式:
价值==功能(或效用)+成本(或生产费)
公式说明价值与功能成正比,与成本成反比。要使产品保持应有的功能,又体现最低 的成本,必须从改善功能和降低成本两个方面想方法,其途径是:
(1) 功能不变,成本降低。
(2) 成本不变,功能提髙。
(3) 功能提髙,成本同时降低。
(4) 功能略有下降,同时成本大幅度下降。
第十七条目标成本制定后,要以财务部门为主,会同生产、技术、劳资等部门进行分 解和分配,作为设计、工艺、试制、投产等过程的主要经济数据加以控制,依靠职工群众努 力实现目标。
(1) 按料、工、费项目进行分解,分配给设计、工艺等技术部门及生产、劳资等部门。
(2) 按产品的部件,关键性零配件进行分解,分配给设计、工艺、科研等技术部门。
(3) 按可控制的现行成本进行分解,分配到部门、分厂、车间、班组„
价值==功能(或效用)+成本(或生产费)
公式说明价值与功能成正比,与成本成反比。要使产品保持应有的功能,又体现最低 的成本,必须从改善功能和降低成本两个方面想方法,其途径是:
(1) 功能不变,成本降低。
(2) 成本不变,功能提髙。
(3) 功能提髙,成本同时降低。
(4) 功能略有下降,同时成本大幅度下降。
第十七条目标成本制定后,要以财务部门为主,会同生产、技术、劳资等部门进行分 解和分配,作为设计、工艺、试制、投产等过程的主要经济数据加以控制,依靠职工群众努 力实现目标。
(1) 按料、工、费项目进行分解,分配给设计、工艺等技术部门及生产、劳资等部门。
(2) 按产品的部件,关键性零配件进行分解,分配给设计、工艺、科研等技术部门。
(3) 按可控制的现行成本进行分解,分配到部门、分厂、车间、班组„